实际上并非如此。
根据我过的相关法律法规,非全日制性质的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向相关机构进行备案。
按照现行的法律条文来看,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经过充分的协商之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经过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即刻生效应为有效。
目前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到劳动局进行备案,因此备案这一环节并非是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必要步骤。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