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刑法罪名库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三)客体要件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上述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

    (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

    一、划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是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和客观方面的结果来考虑。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实践中发生的仅仅查处到伪劣产品本身,而难以甚至根本无法查清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的案件,根据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二、划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这主要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有毒、有害、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生产、销售特定的伪劣商品犯罪的界限,它们的区别主要是犯罪对象,即伪劣产品种类的不同。如前所述,本罪生产、销售的是普通物品,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犯罪生产、销售的是特定物品。根据《刑法》第140条、第149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第141条至148条规定的犯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即第140条属于普通法,第141条至第148条属于特别法。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特别法应当优于普通法适用,这是处理特别法与普通法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刑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之基本精神。但第149条第2款同时又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择重而处的精神,应属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原则的例外规定。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查看详细>>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本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查看详细>>

我要提问 提交

2025-11-28 07:38:30

销赃罪涉案一万如何量刑

律图西双版纳

律图西双版纳 最近回复:

1.目前刑法虽无“销赃罪”,但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涉案一万一般属于情节较轻情形,通常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具体量刑会受多种因素影响,比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是否为初犯、偶犯,是否积极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等。3.司法实践里,法官会全面考量全案情况后依法作出裁判。建议涉案人员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交代问题争取自首认定;如有他人犯罪线索可积极举报立功;尽快退还赃款赃物,与受害者沟通争取谅解,以争取更有利的量刑结果。

2025-11-28 01:09:12

离婚诉讼撤销权该如何行使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平台精选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离婚诉讼撤销权是离婚诉讼中原告撤回起诉的权利。行使该权利需在法院宣判前,提交撤诉申请书并说明原因,原因包括双方和解、打算协议离婚等。2.法院会审查撤诉申请,若不损害他人权益且合法,通常会准许,准许后诉讼程序终结。3.原告撤诉后,若无新情况、理由,六个月内再起诉法院不予受理,所以撤诉要慎重。

2025-11-26 22:40:20

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会判多久

律图宜春

律图宜春 最近回复:

1.制售假冒伪劣产品量刑按销售金额来定。销售5-20万元,判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可并或单处销售金额50%-2倍罚金。2.销售20-50万元,判2-7年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罚金。3.销售50-200万元,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罚金。4.销售200万元以上,判15年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2倍罚金或没收财产。5.制售假药、劣药等特定假冒伪劣产品,按相关罪名定罪处罚。

2025-11-26 13:06:51

离婚后得到的房产出售要办啥手续

恩施法务

恩施法务 最近回复:

结论:离婚后出售所得房产需依次完成确定房产归属、准备材料、房屋核验与购房资格审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法律解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离婚后房产处置需遵循法定程序。确定房产归属是基础,依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办理过户,能确保产权清晰。准备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是后续手续顺利进行的必要前提。房屋核验与购房资格审核保障了交易的合法性与合规性,避免产权纠纷和违规交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法律保护。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则是完成房产交易的关键,只有完成此步骤,买家才能合法拥有房产。如果在离婚后出售房产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

2025-11-26 08:17:07

离婚诉讼期间注销公司会怎样处理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平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离婚诉讼时,若一方私自注销属夫妻共同财产的公司,这算隐藏、转移等夫妻共同财产行为。分割财产时,法院会判其少分或不分。2.另一方发现此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3.若公司注销违规,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撤销登记或让责任人赔偿。4.受损方要及时收集公司注销证据,维护自身权益。

2025-11-25 19:34:37

离婚时丈夫坚决要售卖房产怎么办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离婚时丈夫要卖房产,若房产属其个人财产,他有权决定是否售卖;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则需双方协商一致。2.若丈夫擅自卖房,可主张追回。若房屋被善意第三人合法取得,离婚时可要求分割卖房款。3.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分割。有证据证明转移财产,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

2025-11-24 03:21:10

偷窃五千以下物品咋判刑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偷窃五千以下物品一般构成盗窃罪,量刑依据犯罪数额、情节等因素。通常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盗窃五千以下达到此标准,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2.各地区可根据本地经济等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即便数额未达标准,也以盗窃罪论处。3.对于这类犯罪,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情节,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建议司法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具体情节,做到量刑公正合理。同时,鼓励犯罪嫌疑人主动自首、退赃退赔,争取从轻处理。

2025-11-22 04:31:57

民法典产品侵权诉讼时效是几年

律图内蒙古

律图内蒙古 最近回复:

(一)权利人应密切关注自身权利状况,一旦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产品质量问题证明、购买凭证等。(二)在三年诉讼时效内,可通过书面或其他可留存证据的方式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例如发送函件,以此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效果。(三)若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需让其以书面形式确认承诺内容,保障后续权利实现。(四)若与义务人沟通无果,可及时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中断诉讼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2025-11-22 01:28:19

销赃罪取保候审最佳时间何时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律图专业咨询顾问队 最近回复: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申请取保候审最佳时间是被拘留后、逮捕前。在此阶段申请获批可能性较大,因为此时案件侦查刚起步,证据收集未完全固定。一旦被逮捕,申请难度会显著增加。为顺利申请取保候审,可采取以下措施:1.准确把握时机,在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期间,及时提交申请。2.确认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3.精心准备证明材料,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然后向办案机关正式提出申请。

2025-11-21 17:35:05

伪造无罪自首判缓刑是怎样的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本地专业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1.伪造无罪材料自首骗缓刑严重违法,涉嫌妨害司法秩序、伪造证据,刑事诉讼中伪造无罪材料会触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获刑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靠欺诈获缓刑,被发现后法院会撤销缓刑,重新判决原罪行并数罪并罚。2.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机关应加强对自首材料的审核力度,运用专业技术和调查手段辨别材料真伪。建立健全举报机制,鼓励民众对这类欺诈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司法欺诈行为法律后果的认识,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此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