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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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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是个人和单位,表现为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产品的制造者(含产品的加工者),销售者即产品的批量或零散经销售卖者(含产品的直销者)。至于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二)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行为人的故意表现为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伪劣产品。在销售领域内分两种情况:一是在销售产品中故意掺杂、掺假;二是明知是伪劣产品而售卖。

    (三)客体要件

    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普通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普通产品是指除刑法另有规定的药品、食品、医用器材、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电器等产品,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化妆品等产品以外的产品。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管理制度是指国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产品生产的标准,产品出厂或销售过程中的质量监督检查内容,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制度。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了国家对产品质量的上述管理制度,生产、销售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伪劣产品扰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秩序,侵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客观要件

    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违反产品质量管理法律、法规一般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以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有关行业标准规则等。关于伪劣产品的界定标准,在上述产品质量法规中有规定。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表现可具体分为以下四种行为:

    (1)掺杂、掺假。这是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

    (2)以假充真。这是指行为人以伪造产品冒充真产品,表现为伪造或者冒用产品质量认证书及其认证标志进行生产或者销售这类产品的行为。

    (3)以次充好。这是指以次品、差的产品冒充正品、优质产品的行为。

    (4)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这是指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内)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的精神,上述四种行为属选择行为,即行为人具有上述四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人如果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也应视为一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实行数罪并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情节是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上所要求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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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认定

    一、划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关键是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和客观方面的结果来考虑。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于实践中发生的仅仅查处到伪劣产品本身,而难以甚至根本无法查清伪劣产品的销售金额的案件,根据2001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刑法规定的销售金额3倍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二、划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这主要是指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或有毒、有害、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等生产、销售特定的伪劣商品犯罪的界限,它们的区别主要是犯罪对象,即伪劣产品种类的不同。如前所述,本罪生产、销售的是普通物品,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犯罪生产、销售的是特定物品。根据《刑法》第140条、第149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假药罪等第141条至148条规定的犯罪之间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即第140条属于普通法,第141条至第148条属于特别法。在法条竞合的情况下,特别法应当优于普通法适用,这是处理特别法与普通法关系的基本原则,也是《刑法》第149条第1款规定之基本精神。但第149条第2款同时又规定,生产、销售本节第141条至第148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140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刑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择重而处的精神,应属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原则的例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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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

    1、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5、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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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标准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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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

    (二) 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 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掺杂、掺假",是指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异物,致使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产品明示质量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降低、失去应有使用性能的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不具有某种使用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是指以低等级、低档次产品冒充高等级、高档次产品,或者以残次、废旧零配件组合、拼装后冒充正品或者新产品的行为;"不合格产品",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

    对本条规定的上述行为难以确定的,应当委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鉴定。本条规定的"销售金额",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出售伪劣产品后所得和应得的全部违法收入;"货值金额",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的标价计算;没有标价的,按照同类合格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按照《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估价机构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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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06:14:23

合伙人虚假出资应承担何种责任

最近回复:

1.合伙人虚假出资需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多方面责任。民事上,对其他合伙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对合伙企业需补足出资并承担违约责任。行政上,公司合伙人会被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罚款。刑事上,虚假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 2.为避免此类情况,合伙人应诚信履行出资义务,严格按合伙协议执行。其他合伙人要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对虚假出资行为依法惩处,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2026-02-05 06:09:15

合伙协议解除了投资款应如何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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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伙协议解除后投资款退还需根据不同情形处理。有明确约定时按约定执行,如约定按出资比例且无附加条件退还,就依此操作。 2.若协议未约定,先对合伙财产清算,涵盖合伙投入财产、经营积累财产及债权债务等。清算后有剩余财产,按出资或盈余分配比例分配并退还投资款。 3.若合伙经营亏损,合伙人按约定或法定比例分担亏损后退还剩余投资款。部分合伙人有过错致亏损,要承担赔偿责任,减少其应退还的投资款。 解决措施和建议:签订合伙协议时明确投资款退还条款;经营中定期清算财产;发生亏损及时确定责任分担,避免纠纷。

2026-02-05 04:15:17

合伙做生意钱被拿走了要怎么解决

最近回复:

合伙做生意钱被拿走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并解决。优先收集证据,像合伙协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能证明合伙关系和资金流转情况,若有书面合伙协议,可据此追究对方责任。 解决途径上,能协商就与对方沟通要求返还钱款。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对方行为涉嫌犯罪,如职务侵占,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走刑事程序追责。 在处理时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具体建议如下: 1.尽快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先尝试友好协商,沟通时保留好记录。 3.若需诉讼或报案,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获取帮助。

2026-02-04 22:14:33

想了解,免费办自习室违法吗

最近回复:

免费办自习室一般不违法,但要确保场地安全、消防等方面符合规定,不能存在安全隐患。若涉及经营场所,可能还需有合法的场地使用证明。解决方案就是先检查场地是否满足基本安全和使用要求,若有疑问可找专业人员评估,确保开办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后续麻烦。

2026-02-04 09:01:41

合伙纠纷账目不清举证责任是谁

最近回复:

合伙纠纷账目不清时,通常按“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处理,主张方要对其主张事实负责举证。如原告主张被告合伙账目有问题并要求分配利润或赔偿损失,就要证明合伙关系、收支情况及被告过错行为等。 不过,存在举证责任倒置情况。若被告掌握关键账目资料却拒不提供致账目无法查清,法院会让被告担不利后果。被告需合理解释账目情况并提供证据,不然要承担举证不能责任。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主张方应积极收集合伙协议、财务凭证等证据,证明自身主张。 2.若怀疑对方掌握关键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被告若掌握账目资料,应及时提供并合理解释,避免承担不利后果。

2026-02-04 08:35:14

合伙期限届满不解散怎么办

最近回复:

合伙期限届满后若全体合伙人继续执行事务且无人异议,原合伙合同继续有效,合伙期限变为不定期。在此情况下,合伙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需提前合理期限通知他人。 1.若部分合伙人想解散而部分不想,首先查看合伙协议中对退伙、解散的约定,按约定处理。 2.若合伙协议无相关约定,合伙人可通过协商解决。 3.若协商不成,想解散方可以合伙目的无法实现等法定理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合伙解散。 遇到合伙期限及解散问题,应先明确合伙状态,再按步骤处理,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纠纷。

2026-02-03 17:40:32

合伙关系认定都包含了哪些规定

最近回复:

1.合伙关系的认定有明确规则,依据民法典合同编,有书面合伙合同的按合同认定。没有书面合同,但具备合伙其他条件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法院也可认定为合伙关系。 2.合伙人有多项责任与权益。要共同出资,出资形式多样,涵盖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这是合伙经营的物质基础。要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参与合伙事务的决策与执行。在利益与风险方面,应按约定分配利润、分担亏损;约定不明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平均分配分担。 3.建议合伙人在合作时尽量签订书面合伙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若没有书面合同,要保留好能证明合伙关系的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及时沟通,就利润分配、亏损分担等问题达成清晰共识。

2026-02-03 17:16:41

合伙人被告了伙伴需承担什么责任

最近回复:

合伙人被告时其他伙伴是否担责及担责形式因合伙类型而异。普通合伙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便出资不同,当企业财产无法清偿债务,需用个人财产偿还全部剩余债务,之后可追偿应担份额。有限合伙里,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担责。若合伙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企业债务,该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在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担责。 解决措施与建议如下: 1.普通合伙人应合理评估自身偿债能力,谨慎参与合伙。 2.有限合伙人要明确自身责任范围,避免过度投入。 3.全体合伙人加强内部监督,防止因个别合伙人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带来债务风险。

2026-02-03 14:12:57

合伙干活致他人受伤责任怎么分

最近回复:

合伙干活致他人受伤,全体合伙人需承担连带责任。这是因为合伙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权利,所以对合伙债务应共同负责。 确定责任份额时,有出资比例或协议约定的按其分担;没有的,按盈余分配比例承担;无盈余分配比例则均额分担。若合伙人执行事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他人受伤,要在内部对其他合伙人赔偿。 为避免此类纠纷,合伙人在合作前应签订详细协议,明确出资比例、责任分担等事项。在合伙经营中,要加强对执行事务的监督,避免因个别合伙人的不当行为导致全体合伙人承担责任。若发生致他人受伤情况,合伙人应积极承担责任,再按约定或规定确定内部责任分担。

2026-02-03 13:49:05

合伙合同没写明利润怎样去分配

最近回复:

1.合伙合同未明确利润分配时,可先由合伙人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就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利润分配需遵循公平、合理原则。 2.合伙人可重新达成补充协议,明确利润分配的方式和时间等。当出现争议,首先应尝试协商解决。 3.若协商无法解决,可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处理纠纷。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收集合伙出资、经营情况等相关证据,以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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