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符合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原因遭受了身体伤害,也就是说,这些员工是为了尽职尽责地执行他们的职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受到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其次,在职业活动中,由于与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接触频繁且长期,由此引发了职业病症状。
此外,这些员工必须经过详细诊断或者是经过权威检验确认患有职业病,并且经过严格的工伤鉴定被确认为是实实在在的工伤或者视为工伤,这样才能有资格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