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职工若出现持续旷工或多次违规的情况,如果严重违背了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与该员工的雇佣关系,对此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除上述情节外,当劳动者存在以下任一行为时,用人单位也拥有合法权力解除其劳动合同关系:
严重渎职、玩忽职守,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在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岗位要求的;
因触犯法律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