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当事方有权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首先是对于双方是否形成了劳动关系持有异议的情况;
其次是由于有关劳动合同的执行和自动终止等因素引发争议的状况;
此外,涉及到裁决或结束劳动关系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问题也同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最后,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充分保障并因此引发争议时,亦可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除此之外,工资方面的争议也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的事项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