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企业对员工调岗降薪,劳动者具备抵抗权利。
倘若企业在执行调岗程序上存在法律禁区或不够合理性,那么在劳动者和企业间经过交流仍无法达成共识之际,对于此类涉及违法行为的调岗决定,劳动者有权利予以拒绝并坚持原有的劳动契约得以执行。
若是劳动者决定不再愿意履行这份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以此作为企业非法调岗降薪的借口来申请解除这段雇佣关系,那就得有权利去争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