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所谓的“
试用期”时期内,
劳动关系被解除时,雇佣方有责任支付员工应得的薪酬。
不得以任何方式扣除或者无故拖延员工的
劳动报酬。
在试用期工作不满一个自然月便决定离职的情况下,不给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可谓严重
违法规则,员工可选择向所在地的劳动监督委员会投诉反映此问题。
其次,根据现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若为三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其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若是一年以上而三年以下的期限范围内,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三年以上且具有固定期限与无固定期限前提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也只能延长至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