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童工,通常是针对年龄并未达到法定工作年龄(即未满十六周岁)之人士所进行的定义和划分;
然而,当十六周岁这一法定成年年龄被跨过之后,法律上也将赋予这类人群开展合法就业的资格与权利。《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民法典》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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