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工作职责调整后,是否有必要对原有的劳动合同进行修订,这要取决于具体的实际情况而定。
例如,假设企业与雇员之间签署的既有劳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相关事宜,而且雇员本人愿意接受转职安排,那么劳动合约是有可能被调整或者修订的。
然而,若雇员拒绝接受雇主提出的任用变动,那么也就无须考虑是否还需签订新的劳动合同的问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单位可否单方调整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