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现行雇佣制度下,与用人单位存在合法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只要实际连续就业年限超过12个月,均有权享受相应的带薪年假福利待遇。
此项规定包含了以下情况:
在过去的工作经历中,累计服务期限满一整年后不足十周年者,每年可享有五天的带薪年假权利;
而对于那些服务期达十年但超过二十年之间的员工而言,则能够进一步享受每年十天的带薪年假福利;
至于服务期已经达到或超过二十年的员工,将有幸能够享受到每年十五天的带薪年假。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累计工作时间的判定依据包括个人档案记录、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等因素。《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
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