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又称为无正当理由的欠薪,指的是雇主没有遵守特定
劳动法律
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未按照预定时间或者充分数额向
劳动者支付
工资的行为。
根据我们国家的《劳动法》中明确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定期且足额地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有克扣或任意拖延劳动者工资之现象"''。
换言之,"按月支付"不仅包含将工资制定为月薪的方式来发放,也包括要确保每个月都按时支付。
所以,雇主应该在自然月份结束后的三十日内进行
工资结算,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就构成了欠薪的
违法行为。
在遇到雇主欠薪时,首先要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请求其尽快支付工资;
若协商无果,则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同时还可以采取其他维权措施,譬如提起劳动
仲裁或向
司法机关申请支付令等手段。《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