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公司之行为涉嫌违反国内劳动相关法律法规,阁下可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帮助进行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此案进行恰当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相关规定,该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合法用工企业及其员工之间所产生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其中包括:(一)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方面的争议;(二)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约及终止等环节的争议;(三)涉及职员开除、解雇以及辞职、离职等问题所引发的争议;(四)有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培训及职业安全防护等方面引发的争议;(五)包含劳动薪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事项的争议;(六)法律法规亦明文规定属劳动争议范畴的其他各类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