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公司解散后所签定的合约是否依然需履行事宜,原则上是必须要执行的。尽管公司解散之后,其法律地位会随之消失,但这并不能影响到原本已经合法预定好的合同的
法律效力。因此,只要在
签署合同时遵循了法律
法规,且经过双方的签字与盖章确认,那么该合同就立即有效,除非有特别的规定或说明。关于公司解散的情况,意味着原有的法律实体将不复存在,然而,这决不能否定公司在其解散之前合法制定的所有合同。换言之,即便在公司实体消亡后,如有适合的
继承单位来接手,他们应当继续
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力和责任;反之,如果没有这种合适的继承单位存在,那么公司原来所应承受的合同中的
权利和义务也将自行终止。《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