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支付基本薪资之义务,从业人员有权前往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监管机构进行申诉或投诉;亦可选择直接赴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院提起诉讼,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尚未清偿的薪酬,且有权力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此外,从业人员还享有依法向该地区人民法院提交支付令,请求人民法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前者发放应得收入的权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