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雇主未发放工资清单或者劳动者与雇主在薪资结算方面产生了劳动纠纷,均有权依据法律程序,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提交申请进行仲裁。
如对此裁决有异议,亦可提出诉讼请求。
其次,对于未发放工资清单情况下可能给劳动者造成的侵犯权益行为,如需明确自身工资明细内容,劳动者可通过要求雇主提供的方式,获取相关信息。
同时,作为员工应享有知晓自身薪酬福利待遇以及工资结构组成的权利。《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