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
劳动者享有单方面终结其与雇主之间劳动合约之权益,在此情况下,他们只须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便可顺利完成义务,而并不承担对雇主进行任何形式
赔偿之责任。
然而,若有
证据表明雇主曾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能培训服务,那么劳动者在未经事先告知或未
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终止合约,就必须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