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若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1.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一次性付清工资。这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及时获得应得报酬。
2.劳动者维权途径有两种。其一,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加付赔偿金。其二,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建议劳动者遇到此类情况,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再选择合适的维权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离职时就应结清拖欠工资,这保障了劳动者及时获得劳动报酬的权益。
(2)当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采用两种维权途径。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能借助行政力量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逾期不付,单位还需加付赔偿金,增加了单位的违法成本。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这是一种较为正式的法律途径,能更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提醒:
劳动者维权时应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等相关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要注意留存好劳动合同、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方便后续维权使用。
(二)当发现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工资,可先与用人单位友好沟通,要求其按照规定及时付清工资。
(三)若沟通无果,劳动者可选择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提交相关证据,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会被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程序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1.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需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离职时就应结清拖欠工资。
2.若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付的,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也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
结论:
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未及时支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一次性付清工资,这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未及时支付,劳动者有两种有效维权途径。其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其二,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如果劳动者在实际遇到此类问题,不知如何操作或有更多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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