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工资扣发,即是在特定情况下,雇主将原本应当发放给员工的全额工资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扣除后再予以发放,上述情况属于其中之一者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种:
履行法律义务代为扣除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
根据法院判决及裁决书中所载明的金额,应当由本单位承担的抚养费和赡养费的扣除责任;
依照相应规定,必须由劳动者个人负责支付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的扣除;
以及其他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执行的扣减行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