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用人单位以劝退为名义的解雇局面时,存在如下两种情况:
首先,如您决定接受劝退,可就此进行合理谈判并要求得到相应的
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未遵守这一手续,那么我们便可以依法采取措施以
欺诈嫌疑为由搜集公司的解雇佐证。
例如,我们可以向公司索取以正式文件形式传达解雇通知或其他相关的书面证明。
倘若公司未能提供此类证明,则可采用类似于
报警等方式获得
证据,然后遵循一定的流程依法申请裁决,或者直接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此问题;
其次,对用人单位
违法辞退的情况,被雇佣者有权索求公司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标准作为
赔偿;
最后,若是由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通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来
解除劳动关系,则用人单位需向被雇佣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此外,若您拒绝劝退提议,也就是当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程序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执行原有的
劳动合同。
如公司坚持不履约,您可依照法律程序申请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