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关于教师退休的相关法规政策内容如下:
男性教师须达到六十周岁,而女性在五十周岁以上,并且累积工作年限已达十年或以上者,便具备申请退休手续的资格。
特别指出,对于那些在井下、高处、烈日炎炎的环境以及繁重的体力劳动等情况下工作的教师而言,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只要其工作到了五十五周岁或者四十五周岁,且累计工作年限达到十年或以上,同样也符合申请退休手续的要求。
依照《交通部直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实施细则(试行)》中第八条款细则规定,所有参加本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的教职工,只要男员工年满六十周岁,女员工若从事管理和技术型工作则须年满五十五周岁,若是直接参与生产服务类工作则须年满五十周岁,方可享有基本养老保险福利的权益。《交通部直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统筹实施细则(试行)》第八条:凡参加部基本养老保险系统统筹的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已办理了离休、退休(职)手续者,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男职工年满六十周岁。女职工从事管理和技术工作年满五十五周岁,直接从事生产服务工作年满五十周岁;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岗位累计工作年限符合国家和部有关规定的职工,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
3、因病或非因工(公)致残的职工,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由指定医院出具证明,并经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
4、符合国家规定退职条件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