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1、在我国的社会生活当中,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
纠纷矛盾一直都是最为常见的一种纠纷,而实际上大部分类似的纠纷矛盾都是通过
劳动部门的调解或者插手处理才得以解决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找当地劳动局没有用,劳动者可以向劳动
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若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3、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
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
仲裁调解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或者拖欠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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