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打到
工伤待遇审核表上填写的账户上的。
工伤待遇审核申请表是需要员工签名以及单位盖章的,所以是双方确认后的结果。为此,填的是单位的那么就打到单位,填的是员工的就打到员工账户上。
申请一次性
伤残医疗
补助金需要的材料有:
(一)
工伤认定受理书;
(二)
工伤认定决定书;
(三)
伤残鉴定意见书;
(四)诊断证明书;
(五)医疗发票及清单;
(六)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
(七)申请人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
(八)与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
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
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
工伤职工达到
退休年龄并
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