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死亡后,养老金从当事人死亡的第二个月停止发放,具体如下:
1、如果当事人去世的,那么其家属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停止发放退休养老金;
2、如果当事人的家属不申报死亡停止领取养老金的,那么按照诈骗行为给予追回多领的养老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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