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则需要根据如下几种情况进行考量和判断:
在涉及到对保密义务的违反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对此类违约金的数量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需要依据双方在合同中的具体约定来加以衡量。
然而,总的原则应当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应低于因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
其次,如果存在违反服务期限约定的情况,那么违约金的上限不能超过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