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待遇纠纷是被涵盖在劳动争议范畴之内的。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着一年的时效期间。
这个仲裁时效期间是从当事人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的。
倘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引发了争议,那么劳动者申请仲裁是不会受到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的。
然而,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就必须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这里的福利待遇,倘若属于劳动报酬的性质,像工资性福利等,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受一年时效限制的。
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服而提起诉讼,那就应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那一天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