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
办理退休须在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申请(集体委托存档的须持委托存档单位介绍信),并提交下列材料:
(1)存档凭证及存档合同。
(2)本人户口及户主页原件和
复印件一份。
(3)
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
养老保险缴费凭证。
(5)2寸照片一张。
2、申请办理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
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机构确认的
提前退休工种批件的复印件一份。
(2)本人《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一份及一寸照片三张。
3、申请办理因病提前退休的,除提交正常退休所需材料外,本人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动鉴定书面申请;
(2)与病情有关的详细
病历资料,包括:住院、门诊病历、X光片或CT片及报告书、化验单等材料;
(3)一寸照片三张,劳动
鉴定费200元(代收)。
4、经审核符合退休条件后,本人到
社保部
清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开出清算单,档案管理中心依据清算单计算
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