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社保纠纷专题 > 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到社保局备案吗

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要到社保局备案吗

1、可以去备案,但是不是必须备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到劳动局备案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一般需要到劳动局先进行劳动合同备案,如果给劳动者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需要到劳动局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3、备案时,用人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招用职工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两份;
(2)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一份(劳动者更换工作单位的);
(3)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4)新成立的用人单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