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要密切关注仲裁委的审理进度,了解案件是否存在延期情况,及时与仲裁委沟通。
(二)若仲裁裁决后对方不履行,应在裁决书规定履行期届满后尽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向法院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便于法院查控财产,加快执行进度。
(四)若对方起诉进入一审、二审程序,要积极准备应对,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