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
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一般都可以最后得到解决。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是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都可以得到最后解决。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
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管辖,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
仲裁申请书和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副本,申请人
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
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部分地区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姓名和住所。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提交仲裁委查验。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仲裁时效为一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
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