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律师,你好,我是去年6月份入职一家企业,签了劳动合同,入职的岗位是机关深化设计,但之后几乎一致没做过本职工作,而且今年3月份我直接被调到了项目现场做技术,生活环境发生很大的改变,工作性质和岗位完全和应聘不一致,休息时间变少了,也没有加班费,请问我是否可以不用提前30天离职,可单方提出离职,现在公司因为我交辞职报告到正式离职的时间太短为由,拒发绩效奖金,是否合法?我如何申诉?
首先员工入职不签订劳动合同本身就存在很多漏洞,如果有入职或者其他具体可以证明的东西都可以提出诉讼。以下可以供您参考《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只要有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完全可以胜诉,并且劳动仲裁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