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劳动经济补偿工资时,应涵盖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二)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三)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工作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四)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计算基数为上述应得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