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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上通缉欠薪人员名单

1、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调整和保护;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拖欠工资定性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俗称恶意欠薪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
最新修订: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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