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补休适用范围。休息日安排工作时,用人单位可优先安排补休;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时,不能以补休代替加班费,需直接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报酬。
(二)关注单位补休制度。若用人单位有合法制定且公示的补休期限规定,劳动者应按规定期限申请补休;若单位未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主动与单位协商确定补休时间。
(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既不安排补休也不支付相应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