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签订合同,说明用工方违反法律规定,
劳动者可随时宣布
辞职,并要求用工方
支付经济补偿。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开始,可以要求
工资双倍支付。建立
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