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先向公司提出足额支付工资的要求,若公司逾期不支付,可要求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标准加付赔偿金。
(二)与公司进行协商解决工资问题。
(三)协商无果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若公司仍不支付,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加付赔偿金。
(四)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及加付赔偿金,若对仲裁结果不服可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