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临时工加班享有
加班费。按《
劳动法》规定,建立
劳动关系,订立
劳动合同,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所有
劳动者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
合同期限的不同,享有平等的权利。用人单位安排“临时工”加班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费或者补休。
2、法律依据
《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