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职手续已办理完毕,员工与公司劳动关系解除,公司通常无需担责,但公司存在过错如宿舍有安全隐患导致员工死亡,公司应担责,此时员工可收集宿舍安全隐患的证据维护权益。
(二)若办理离职但未搬离宿舍,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员工死亡需担责,员工家属可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三)若因员工自身疾病自然死亡,公司一般无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条虽未直接针对公司宿舍,但可类推适用于公司对离职未搬离员工的安全保障义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