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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确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

既可以口头约定,又可以书面确定用工关系存在。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这一规定对非全日制用工关系的确定给出了依据,即既可以口头约定,又可以书面确定用工关系存在。

风险提示: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是很常见的现象。
第一,如果在工作中偶尔某一天或几天超过法定四小时的,但在合理的时间段内,平均不超过四小时的,或者即便超过平均四小时,但超过幅度较小,应当还是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
第二,如果超过的时间过于频繁,成为常态,则应当认定为全日制用工。
所以,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最好是控制在每日四小时以内,避免转化为全日制用工。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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