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劳动仲裁保全时,对于不同类型财物的保全要注意方式。保全银行存款要准确冻结对应金额;动产保全需防止公司转移隐匿,可采取查封等措施;不动产保全通过查封限制交易;股权保全要针对公司股东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
(二)申请保全前,应尽力收集公司明确的财产信息或线索,确保申请的准确性。
(三)向仲裁委提出申请后,要及时跟进仲裁委移送材料至法院审查裁定的进度。
(四)准备好担保,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担保方式,避免因未提供担保导致申请不通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