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孕期期间经常请假,如果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可以依法
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确实无法继续劳动,则可以按规定请
病假,用人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规定来办理,依法发放
病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