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损时,要收集双方过错的证据。若自身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应认识到可能减轻对方赔偿责任;若接受劳务方提供的劳动条件有安全隐患等过错,积极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二)若因第三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提供劳务一方可自由选择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或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方补偿后,第三人要承担最终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