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特征大概有这么一些。
首先,主体很特定,一边是劳动者,另一边就是用人单位。
其次,有从属性,劳动者在干活儿的时候得听用人单位的管理、指挥还有监督。
然后,是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的,劳动者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就给报酬。
再者,它还有人身关系属性,劳动关系是因为劳动者的劳动力跟用人单位的生产资料结合才产生的,劳动者的劳动力和劳动者自己那是分不开的。
还有,它也有财产关系属性,用人单位得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之类的,这就体现了经济利益的交换。
这些特征合在一起就构成了劳动关系的本质,在处理像劳动纠纷这类法律事务的时候,一定要把这些特征都充分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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