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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员工应得工资,就会认定为克扣工资。
以下情形也会被认定为克扣工资:
1、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
2、请假扣三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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