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劳动者而言,若遇到用人单位未按约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费等情况,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然后与用人单位沟通,若沟通无果,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若想主动离职,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
(二)对于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试用期间要做好考核记录,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若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要保留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