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员工想维护自身权益,面对不合理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不签字时,可收集自身正常工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等相关证据,与单位协商沟通,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给予合理赔偿。
(二)用人单位若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签字,用人单位应保留好解除依据,如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等,避免后续法律风险。
(三)若有证据证明员工以实际行为同意解除,用人单位也应留存证据,如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