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二胎的产假工资是按照女职工在产假之前的工资标准来发放的。
要是女职工已经缴纳了生育保险,那在产假期间的工资就由生育保险基金来支付,单位就不用再给工资。
要是没缴纳生育保险,或者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钱比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少,那少的那部分就得由单位给补上咯。
一般来讲,产假的天数是 98 天再加上各个地方规定的延长产假的天数,像有些地方能延长到 158 天之类的。
具体的产假工资以及天数的规定,是因地区不同而不一样的,得按照当地的生育保险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确定。
就比如说在上海吧,符合规定生育的女职工,除了能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之外,还可以再享受 30 天的生育假,而且她的生育生活津贴是按照她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计算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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