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就是从当事人能够知道或者理应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不过,如果劳动关系一直存在,因为拖欠劳动报酬而产生争议的话,劳动者去申请仲裁可不受这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要是劳动关系终止了,那就得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提出申请。
在仲裁时效期间内,要是当事人一方朝着对方当事人主张自己的权利,或者向相关部门去请求权利救济,又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这时候仲裁时效就会中断。
从中断的那个时候起,仲裁时效期间就得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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