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的哺乳假有着清晰的法律支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指出,对于正在哺乳未满 1 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能延长其劳动时间,也不能安排夜班劳动。
并且,用人单位需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 1 小时的哺乳时间。
倘若女职工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 1 个婴儿,每天就额外增加 1 小时哺乳时间。
这便是女职工享有哺乳假在法律层面的主要依据,有力地保障了女职工在哺乳期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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