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仲裁时效已过,要积极寻找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的证据。比如收集向对方主张权利的聊天记录、邮件,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的书面材料,对方同意履行义务的承诺等,以证明仲裁时效重新计算或中止后继续计算。
(二)即便仲裁时效过了,也可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劳动争议,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