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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亮律师 回复:加子女名字后,子女就是房屋共有人,法律上他有权处分自己份额,您没法写“永久不能卖”来限制。想保障居住,可以在加名同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居住权登记,这样您能一直住,但子女仍可能卖掉他的份额,买受人要承受居住权。若想彻底防卖,就别加名,可通过遗嘱指定继承并同时设居住权,或者把房子过户给您信任的人并约定使用。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
吴亮律师 回复:房子卖了但你的户口没迁走,户籍还在原址,那派出所给你办原住址的身份证是合法的,身份证地址以户口簿登记为准,跟你有没有房产没关系。你带上户口簿和旧身份证去办就行。不过要留个心眼,房子卖了新户主可能让你迁走,建议趁这次换证,把户口迁到新住址或当地集体户,免得以后办事麻烦。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程维朋律师 回复:直接去公安局登记申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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